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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明
销售猪瘟病毒猪 广西桂林一男子被判刑一年八个月!
2021年12月30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公布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明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这也是近两年来秀峰区法院审理的第二件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03-24
曾某
某明
被告人
销售
秀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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