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是指: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江苏省台办"赴台批件"原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
1、申请赴台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证明,或者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2、申请赴台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3、申请赴台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