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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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佛山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问题解答的相关教程:1、电动自行车市区可搭乘1.2米以下儿童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禁止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禁止载人超过1人。  驾驶人违反以上规定,

  1、电动自行车市区可搭乘1.2米以下儿童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禁止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禁止载人超过1人。

  驾驶人违反以上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

  经多次协调论证,《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终确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不作强制购买保险要求,但鼓励市民投保电动自行车险。

  保险费用由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据了解,目前就电动自行车推出的保险有三种,分别为53元/年、105元/年、175元/年,涵盖的保险范围也不同(具体可咨询各保险公司)。

  3、明确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头盔

  如果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一般通行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

  4、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

  由具备开展登记上牌工作的销售企业,实行“带牌销售”,并鼓励销售企业统一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

  5、明确参加现场学习和协助疏导交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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