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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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安置地为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且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已由原服役部队汇至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

  二、申请材料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三、申请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登录“”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符合转入条件的,由省社保局接续关系。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申请办理重复缴费退款手续。

  2、窗口办理流程:受理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实参保缴费凭证和信息表,确认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已到账后,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

  四、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3、4号窗口

  五、办公电话:0753-2263200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七、位置指引:公交车2路、7路、11路、15路 到“剑英体育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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