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应用退热剂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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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学角度上讲,退热剂也具有镇痛的效果,所以统称为解热镇痛药。由于退热剂不能消除引起发热的病因,只能起到暂时降低体温的退热作用,因此对于高热的小儿,重要的是尽早作出正确的诊断。在进行病因治疗的同时,应根据小儿的状况,辅以退热剂治疗。
应用解热剂时应掌握以下几点。对于既无高热惊厥抽风家族病史又未曾出现过高热惊厥的小儿,当体温超过39度时,应使用退热剂。对于有高热惊厥病史或已出现过高热惊厥的小儿,体温超过38度即应采取物理降温的方法;当体温超过38.5度即应服用退热剂。对于体温虽不很高,但在发热的同时出现头痛失眠烦躁以及精神兴奋等神经系统表现时,可酌情早些应用退热剂。因为神经系统的兴奋症状很可能是高热惊厥的前兆。
使用退热剂后,小儿的体温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体温降低后,小儿的精神状况也会有所好转,但这不意味着小儿的病情也在好转。一般来说,服用一次退热剂的疗效只能维持3-4小时。若病情还没得以控制,3-4小时后小儿体温还会升高。若体温又回升到39度左右,可再服用退热剂。
退热剂虽为常用药,但这些药物都具有一定的副作用。目前儿科常用的退热剂为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吲哚美辛(消炎痛)布洛芬以及上述药物的混合制剂。所见到的副作用常为胃肠道的刺激症状。小儿可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等。适当进食后再服药,可减轻这些不良现象。少数小儿服用退热剂后还会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或眩晕幻觉视力模糊等神经精神异常症状。一旦出现皮肤过敏或神经症状,应立即停药,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退热剂的应用剂量与小儿的年龄及体重有关,与发热的程度无关。服用过量的退热剂,可引起小儿大量出汗体温快速下降,出现虚脱,甚至惊厥,对孩子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为了避免退热剂引起的不良反应,药物说明书上都特意说明1天内使用退热剂不应超过4次。要想减少应用退热剂的次数,又能获得满意的退热效果,在服用退热剂的同时辅以物理降温疗法相当重要。对于3个月以下的婴儿,最好只用物理降温的方法。在此还要特别提醒家长,只有退热剂是正确有效的退热药物。至于其它药物,如地塞米松等激素制剂,虽能达到退热的效果,但对婴儿的原发病的治疗相当不利。激素类药物,只有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才可应用。
高热会给小儿带来许多不良影响。适当应用退热剂可降低发热小儿的体内代谢率避免高热惊厥的发生并有利于原发病的治疗。若家长还未掌握退热剂应用的原则,最好请教儿科医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热小儿顺利治愈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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