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方六,如果穿越回到古代,在基层当捕快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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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方六,如果穿越回到古代,在基层当捕快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这个问题本站为您提供更多相关信息让你了解。

“捕快”二字一出倪方六,相信大家脑海中已经有画面了:《新白娘子传奇》中一身黑红官服的李公甫(许仙的姐夫)——

《新白娘子传奇》剧照

《武林外传》里诙谐逗趣的老邢和小六——

《武林外传》剧照

《四大名捕》里明察秋毫的无情追命——

《少年四大名捕》剧照

所以,影视剧中的捕快跟历史上的真实情况是一样的吗?在古代当捕快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捕快那些事

01

要当捕快,得先弄清捕快的“职位描述”“日常工作”和“任职要求”。

古代的捕快,属于衙役,是衙门里少不了的跑腿办事的勤杂人员,负责当地行政权力的执行,算是执法和行政的主力。从重要性来看,衙役名列前茅,但从地位看,衙役基本是地位最低的一群人:没有官方身份, 即没有编制,只算是为衙门服役。

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之前,吏、役都是没有工资的,所以容易出现收取贿赂等贪腐之事,有鉴于此,宋神宗认为 : “吏人及场务、仓库官,当人人赋禄。”他认为发了俸禄也不过是把贪吏之前收受的钱财发给他们供日常生活使用罢了,于是他出台了“仓法”(后来也叫“重禄法”),吏、役才有了微薄的薪资:各种衙役年薪3-12两不等,算下来每天2文左右,应该是刚能吃顿饭的钱。

以明清州县衙门为例,衙役分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 。各班都有班头,也叫头役,统领本班。《水浒传》中的武松在阳谷县就是担任这种班头。四班之外,还有零星杂役,包括门子、禁卒、仵作、库丁、仓夫、斗级(收粮掌斗)、轿夫、伞扇夫、鸣锣夫、吹鼓手、灯夫、更夫、伙夫、马夫、铺兵(邮驿)等等。

电视剧《水浒传》中的武松

这么多种类的衙役都对应着什么样的工作职责呢?

古代官员往往都是“君子动口不动手”,把要动手的事全交给衙役:

皂班的职责是前驱护卫和仪仗,知县升堂办案时执行刑讯拷笞;

快班分为马快和步快,职责是巡夜、传唤、逮捕,问案时到庭供长官驱使,还会被派出到乡下催征赋税;

捕役的职责是侦查案件,缉捕盗贼,也同快班一道巡夜,押运官银时充当护卫;

壮班的职责是守卫粮仓金库和监狱,护送官银或罪囚时,也充当杂差;

门子掌管仪门(衙门中正门与正堂之间的门,正官升堂办公,须关闭仪门),叫升堂,喊人犯,掌管发令竹签。

其余零散衙役的职责大多从名字就可以判断出来。

电影《九品芝麻官》截图

了解捕快的“职位描述”和“日常工作”后,我们来看看衙门对捕快的要求。有的电视剧里,成为捕快要通过严格的考试,但现实中并不是这样,古代生活史专家倪方六曾说:“只要是手脚利索、脑子好使的都能当捕快,从目不识丁的农民到有前科的小混混,都能做,因此捕快的素质整体来说是不高的。”

此外,衙役的身份分两种:良民和贱民。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可以看到,这些身份为贱民的衙役才是我们所认知的捕快主力,所以,捕快一般是由素质并不很好的贱民担任。而贱民身份的衙役一旦从业,其三代不能参加科举,也不准捐纳买官,所以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这样来看,《新白娘子传奇》中许仙的姐夫是捕快,其子许仕林跑去考了功名,两家没分家,好像还算是个漏洞。

但是,除了官户和缙绅外,其余百姓都要服役纳税,而衙役可以豁免或逃避徭役,在官府办事还可以照顾本家和三亲六故。

行文至此,也许你会有个问题——为什么对衙门来说这么重要的职位,要由贱民来做?

因为捕快干的活儿,在古人看来,是一种得罪人的活计:总是要抓人拿人,总是跟坏人坏事打交道,所以只能让贱民做。

在古代,当捕快大概是一种美梦逐渐破灭的体验吧。没有编制福利不说,工资还不高;工资不高就算了,至少能庇护家人,但却影响了长远发展,成了贱民,家人三代不能入仕。有选择的情况下,大家应该还是会选择科举和从军,衙役说到底是无路可走的人去混口饭吃而已。

清末时上海的捕快(图右),正在看守囚犯

捕快的生财之道

02

也许有人会问,捕快待遇这么差为什么不辞职呢?而且感觉在老百姓眼里他们很厉害,看起来也没那么穷?

那再来说说捕快为什么不辞职,答案其实就在后两个问题里:他们被百姓畏惧,就可以借机搞自己的生财之道,有钱自然就不愿意辞职了。

为什么老百姓怕他们?他们的钱怎么来的?对百姓而言,可以不认识远在天边的皇帝,但近在眼前负责县里日常治安的捕快大家必然都是知道的。

百姓对捕快的感观还来源于其具体职能。皂班负责刑讯拷笞;捕役缉捕盗贼的刑罚权力让人们不自觉的畏惧;再者,前有提及捕快的整体素质并不高,像无赖一样无常的捕快来负责刑讯和缉捕盗贼,总有种一言不合就会套罪抓人的既视感,老百姓定然也深怕自己触了霉头被抓。

说到捕快怎么获取钱财,其实就是诈百姓、收贿赂。

宋人沈梦溪说:“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赇”即为贿赂之意,宋代的时候吏役没有工资,只靠收受贿赂维持生计。到清朝时,工资少的可怜,衙役依旧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

一般州县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这说的就是一般的收费由头了,多数衙门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

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举个例子,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这样一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而大城市的捕役,则因收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有的衙役,陋规收入一年甚至能有数千上万两银子。

再举个例子,清朝方苞在《狱中杂记》中称:同样三个人受刑,一人花了三十两银子,被打伤骨头,躺了一个月才好;另一个人花了六十两银子,打伤的是皮肉,二十多天恢复;第三个人花了一百八十两银子,挨打的当天晚上就能像平常一样散步。方苞问这些衙役:既然都花了钱,为什么挨打轻重不一样?衙役回答说:如果一样,谁还会多给钱?

即使进了班房,有钱和无钱的待遇也大不一样。所以,不管地方政府有什么公务,到衙役手里总能生出捞钱的法子来。可以说,收陋规的方式和理由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此外,衙役之间,或者说是衙门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私相授受,基层贪腐总会有个上下庇护,不然贪污者早就被揭发了。《历代判例判牍》第三册《四川地方司法档案》中记载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场弊案,案子规模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但正因为太过平常,反而具有普遍意义,成为窥探盛世王朝全貌的青萍之末。案件发生在大明嘉靖年间,成都府下辖的彭县,节选的一小部分故事的主角是吏和衙役。

先说一下明朝时县衙的组成:县衙里最大的是知县,叫主官;县丞和主簿是他的副手,都是佐贰官,这三位是有品级的官员,他们之下就是不入流、没有品级的人员了。三人之下有位首领官,负责办公室典史,是个书吏;再往下就是衙门内最重要的行政机构,三班六房。三班就是指皂班、壮班、快班,有时候还会多一个捕班,和快班合在一起,就是老百姓熟悉的“捕快”;六房对应的是朝廷六部,分为礼、吏、户、工、兵、刑六个部门,各有主管业务。除此之外,还有承发房和架阁库等办公机构。在这些机构里办事的人,统称为吏,也叫“胥吏”或“吏胥”。“胥”这个字,本意是有才干之人,十有二人,后来引申为基层公务员。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叫陶成的当地人进入彭县县衙,成为吏房的一位书手。这个职位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各类公文档案的书写、抄录。听起来挺枯燥琐碎,但里面有很大的门道——古代公文全靠手写,状纸、官职申报材料等等,他笔一挥墨一撒,改几个字就会影响别人的命运。

四年之后,陈佐也加入了彭州县衙,他在户房担任算手。户房主管钱粮赋税,和吏房书手差不多,也是只需在账簿上做一点点手脚就能让农户生不如死。比如在纳税时,将田地等级改一改,农户要缴纳的田税就不知道翻了几番,农户想避免这种事,基本只能指望银子。书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种,没有官身,工资少得可怜,他们摸清衙门的门道之后,就利用这些见不得光的路子大量敛财。他们作为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牍,又把持着具体的政务事项,很容易从中做手脚,有时候日子过得比主官还滋润。

两人为了能放心操作,不约而同地拜了县衙的二把手屠主簿当靠山,寻求庇护。之后陈、陶两人很快勾结到一起,“各结揽写法,讨钱使用”。

陈、陶二人是衙门里衙役的上一级“胥吏”,虽然没有编制,但是比较稳定,因为胥吏往往是世代相继的。胥吏索贿就是从佥派人员填补役期已满的衙役开始。这个行动由户房负责查询户籍轮值表,确定应役人选;吏房负责登记造册。也就是说工作被交由陶成和陈佐两人完成。

佥派名单里有一个叫刘选的平民,他被安排去做快手,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快班,巡夜、传唤、逮捕还要去乡下催收赋税的衙役。刘选不想做快手,因为总要奔走太过劳累,但是又不能拒绝服役安排,于是他找到了陶成、陈佐二人想寻求其他解决办法。这基本就是送上门来的索贿人选,陶、陈二人协调后让一个叫刘本敖的闲汉替刘选去做这个差事。作为给刘本敖的报酬,刘选每个月要出三斗米、三钱白银;至于陈、陶二人,虽然没有记载,但可想而知他们一定收了不少贿赂才会愿意为刘选奔走。

对刘本敖而言,快手是他捞钱的好机会:衙门发现某户人家牵涉官司后会发下牌票——一张写好事由和日期,签好押、印好官印的执法凭证。刘本敖拿着这张牌票,就可以去农户那讹诈钱财。

刘本敖还可以勾结陶、陈这样的胥吏,开一张不盖官印的白头牌票,下乡随意找人讹诈。当时老百姓不懂法,很容易就被唬住。《官箴书集成》里的记录更加直白:“每一快手一二十两 , 贿买户书写就。盖快手借票催粮,原非为催粮计,不过借印票在手,无端索害乡人。农民多不识字,又多良善之人 , 彼即有完票在家 , 快手欲无端害之,几十里外向谁分诉?一张票,乃一快手几年生活也。”

此案件后续真正的苦主(原告)是一位农民,因其他农户与书吏快手等的私相授受,被坑到一个人承受好几倍的赋税,被逼无奈越级上告县衙的衙役和官员,最后,县衙内的贪污者都被彻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碍于篇幅,不再赘述其情节。

总而言之,在古代,捕快并不是人人向往的职业,甚至还非常讨人嫌,除非是服役需求,普通百姓一般都不会去做捕快。如果真要回到古代谋职,考科举做正儿八经的官可比捕快香。说白了,捕快并不是一个实现抱负的好职业。

参考资料:

赵梦琪《清代衙役制度研究》,《哲学文史研究》2017年第8期。

倪方六《真实古代捕快到底长什么样?》,《楚天金报》。

闻华《漫谈古代的衙役》

马伯庸《胥吏的盛宴》

陈朝阳《从熙宁\”仓法\”看宋代\”加俸养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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