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11号通告(无锡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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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锡货运车辆规范管理和司乘人员关爱服务的通告(第111号)

  为落实常态化应急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非重点涉疫地区入锡货运车辆规范管理,做好司乘人员关爱服务,做到入锡有申报、个人有承诺、企业有责任、场所有扫码、驻留有营地、离开有报告,确保货运车辆管理有序,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全市复工复产及生活物资供应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入锡管理及流程

  1、实行入锡申报制。入锡前,本地收货、托运企业应为货运车辆申领“物资运输通行证”(简称“电子通行证”),要求司乘人员提前下载安装“灵锡”APP并通过实人认证。

  2、实行个人承诺制。入锡时,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签订个人承诺书,配合交通卡口查验点工作人员现场查验电子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卡,并张贴入锡货运车辆专用标识。鼓励安装使用GPS,实时了解行车状态,提高通行效率。

  3、实行企业首接负责制。本地收货、托运企业要加强入口管理,监督司乘人员进出企业,使用“灵锡”APP扫企业“门铃码”(如司乘人员未安装“灵锡”APP,企业应帮助下载安装)。

  4、实行核酸查验制。本地收货、托运企业须严格查验货运车辆司乘人员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后,方可进行货物装(卸)载业务。

  5、卸(载)货时,司乘人员必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下车;卸(载)货结束,须扫企业“门铃码”后方可离开。

  (1)承诺即到即卸(载)即返的司乘人员,不驻留直接离锡;

  (2)在锡驻留有固定住所或厂企宿舍的司乘人员,由社区或企业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3)在锡驻留无固定住所的司乘人员,应根据清单选择就近的货车营地入驻;入驻时须扫“门铃码”,期间非必要不下车,每日1次核酸检测。接到货运订单时,扫“门铃码”离开营地;到达企业(园区、市场)载货时,进出均须扫“门铃码”。

  6、离锡时,司乘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并扫查验点“门铃码”。

  7、实行违规举报制。鼓励群众发现企业不落实扫码通行验证、不执行入企(园)交接货物、不遵守防护规定等情形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举报查实的,由属地给予相应奖励。

  8、实行评选奖励制。对防疫规定执行严格、防疫措施落实有力、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司机、业主、企业,每季度开展“模范司机、模范业主、模范平台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相应奖励。

  二、加强营地管理 提供暖心服务

  1、货车营地要分类划分停车区域并设置“门铃码”,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地要加强营地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点对点出行,做好个人防护,实行每日1次核酸检测;强化营地内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实行“出入扫码查验、每日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

  2、切实做好司乘人员关爱服务,免费提供停车、车辆消杀、核酸检测、出具采样证明及饮用水等暖心服务,并提供简餐、外卖等订购渠道和代收及配送服务。对司乘人员的特殊困难、紧急求助,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三、严格压实“四方”责任

  1、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货车营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严守“人员不聚集、不发生聚集性感染”底线,持续开展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整治,进一步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络。各镇(街道)要组织社区做好数据核查和人员管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营地司乘人员生活服务保障。

  2、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确保核酸采样检测、治安和交通管理、“清铃”行动、生活垃圾清运、医废转运处置、危化品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货运物流畅通。

  3、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货运车辆入锡管理要求,落实司乘人员扫码通行验证等防疫措施,督促驻留的司乘人员前往货车营地,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社区(村);做好企业运输作业关联人员管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4、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严格履行承诺,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货车营地后,服从管理、不得聚集。

  四、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各地各部门因防疫要求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2、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执行防疫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单)、公开通报、约谈负责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采取“熔断”措施,暂停申领“电子通行证”资格,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司乘人员不履行承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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