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参保范围包括哪些慢性病 绍兴基本医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35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绍兴医保参保范围包括哪些慢性病 绍兴基本医保的相关教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患有以下12种疾病可以享受我市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患有以下12种疾病可以享受我市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为:在市内基层医院报销60%,其中肺结核报销70%;在市内其他医院报销15%;在指定定点零售药店报销15%。一年内,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起付线50元,累计净报销限额1000元。其中,上年度有效签约的参保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对象、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在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慢性病药品的,报销40%。上述四类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再提高200元,也就是说年度内可以净报销1200元。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慢性病,门诊,对象,疾病,肺结核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wenhua/63e621956558a1b6700a3cc6.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