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即将开业的餐饮经营户先备案再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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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沛县发布向全县餐饮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提醒书》、《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郑重提醒餐饮单位如需营业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或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申请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同时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环境卫生组备案,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强化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卫生、改变就餐方式、严把材料控制关、规范操作行为、做好餐饮具消毒、做好就餐人员登统计汇总工作等7个方面对餐饮经营单位提出要求,并于当日16时前报告就餐人数。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如发现擅自开业或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将严查重处。

  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陆续开业的各类单位食堂要求尽量避免集体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或简餐等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对采用集体就餐的实行分批制作、错时就餐等,并做好餐饮具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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