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指南 江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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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对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男48周岁及其以上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
5.残疾人员;
6.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
7.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随军家属;
9.优抚对象直系亲属;
10.军队退役人员;
11.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人员。
主管部门
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 13:00-16:45
受理渠道
人才网:www.szxchr.com
村社窗口
联系电话
67591900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苏州市相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申请人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表格下载
流程说明
1.柜面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村社窗口申请。
2.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至人才网申请【网上大厅-个人业务-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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