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指南 江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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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对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男48周岁及其以上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

   5.残疾人员;

   6.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

   7.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随军家属;

   9.优抚对象直系亲属;

  10.军队退役人员;

  11.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人员。

  主管部门

  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 13:00-16:45

  受理渠道

  人才网:www.szxchr.com

  村社窗口

  联系电话

  67591900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苏州市相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申请人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表格下载

  

  流程说明

  1.柜面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村社窗口申请。

  2.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至人才网申请【网上大厅-个人业务-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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