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退休去世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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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西安退休去世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教程:一、职工退休  1、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一、职工退休

  1、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3、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退休证原件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公积金提取委托银行办理网点查询入口:


  二、职工去世

  1、死亡证明原件(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见下载表格)1份;

  4.(1)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能够说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

  (2)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联系电话:029-12329或029-89650801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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