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产假常见问题答疑汇总(珠海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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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关于珠海产假常见问题答疑汇总(珠海产假规定)的相关教程:关于珠海产假常见问题答疑汇总(持续更新)  1、哪些情形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关于珠海产假常见问题答疑汇总(持续更新)

  1、哪些情形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2)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产假津贴的支付期限是多长?

  答: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3、参保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吗?

  答:不能,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增加的产假和增加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4、参保单位到经办机构申请产假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珠海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领表》;(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4)参保职工出院小结/记录;(5)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提供假期证明,如未提供,默认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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