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保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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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的是金华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户籍转回原籍的,或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且本人(或)配偶在居住地有房产的。

  办理后在安置地就医,医保报销享受哪些待遇?

  办理后马上享受与在金华市内就医同等门诊报销待遇,住院报销比例和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

  那么怎么办理呢?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进入后可为本人或为他人办理。()

  备注:还有不明白的,请拨打电话咨询:400 0579 222

  拓展阅读:金华市异地就医备案分有哪几种?

  金华市参保人员都可办理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分为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外派、转外就医4种类型。

  ①异地安置:户籍转回原籍、在异地长期居住且本人(或)配偶在居住地有房产的一档医保退休人员,办理后马上享受待遇。

  ②异地居住:参保人在异地领取居住证并长期居住的,办理之日起2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最短登记起始时限为6个月。

  ③异地外派:参保在职职工因单位外派到异地分支机构(办事处)工作的,自单位办理之日起1个月后享受开始享受待遇,最短登记起始时限为6个月。

  ④转外就医:由市内有转院资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批准转院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经医院医保办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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