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只有收入一项不符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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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只有收入一项不符合可以吗?的相关教程:2018年初,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  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市内6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2018年初,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

  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市内6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在市内6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无房);其中单身家庭在上述区域无住房,且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收入认定也是本年度申请的必要条件。不满足是不可以申请济南公租房的!

  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历下区

  地址:东青龙街42号

  电话:86568257

  市中区

  地址:经十一路62号

  电话:81271505

  槐荫区

  地址:经一纬七路2号

  电话:87086036

  天桥区

  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

  电话:81912156

  历城区

  地址:七里河路19号

  电话:88112890

  长清区

  地址:清河街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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