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大学生落户政策指南 江汉区大学生落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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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大学生落户政策
一、政策名称
高校毕业生落户
二、具体内容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三、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一)审核申报材料
1、窗口办理
申请人持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和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权属凭证、租赁房屋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到窗口当场办理,现场审核材料,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2、网上办理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居民户口薄》,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
(二)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人员持《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户口簿(集体户户口页)。
四、办理部门
(一)窗口办理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公安分局
地址: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电话:027-84234201
(二)网上办理平台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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