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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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地点

  1.沈阳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名称: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 22872695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邮编:210100

  2.沈阳市于洪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7号

  电话:85831707

  3.沈阳市铁西区失业保险中心

  铁西新区重工南街66号

  注意:铁西养老保险中心是一个地方

  电话: 62446820

  4.沈阳市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在医大一院南面

  沈阳失业保险查询电话:12333

  温馨提示:市内五区失业人员到所在社区;郊区失业人员到所在街道(乡、镇);县、开发区失业人员到区级失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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