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动车上牌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3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烟台电动车上牌办理条件的相关教程: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到电动车上牌条件相关信息为: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到电动车上牌条件相关信息为: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

  登记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交验车辆,并如实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明或者进口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登记。

  电动自行车购买之日起30日内,注册登记前,驾驶人可以凭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证明临时上道路行驶。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驾驶人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450dd044ec69acba3029e7a.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