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还用实名登记吗?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洛阳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还用实名登记吗?的相关教程:不用。 根据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优化调整洛阳药店疫情防控管理措施,12月7日起,药店销售“四类药品”不再执行实名登记销售制度。 各药店要督促进店顾客做好扫“场所码”、测量体
不用。
根据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优化调整洛阳药店疫情防控管理措施,12月7日起,药店销售“四类药品”不再执行实名登记销售制度。
各药店要督促进店顾客做好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和查验健康绿码,不再查看核酸检测证明。店内工作人员要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坚持健康监测,一经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筛查确认,进行诊治。鼓励药店调配使用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以及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中药汤剂,并根据顾客需求,做好代煎服务。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药店,肺炎,口罩,疫情,健康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41962d86378c002270b452b.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