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补贴审核通过后还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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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大连公租房补贴审核通过后还要干什么?

  答:大连公租房补贴资格终审、公示通过的申请家庭,30日内需签订《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专用),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纳入当年保障计划,自终审合格且公示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租金补贴,按季度进行发放。

  附关于2022上半年终审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新增保障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及提供银行卡号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有关规定和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拟对2022年上半年终审通过的895户中低收入类、8户外来务工类、55户最低收入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施租金补贴保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已在大连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公示,也可

  二、终审合格家庭请按规定时间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租房及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相关要求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制式模板可在“辽事通”APP的“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选择城市-大连”-“资料下载区”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社区领取;

  2、签订合同的承租人须为主申请人,承租住房须为市内四区(中、西、沙、甘)的住房(房屋所在区以产权证编号为准);为简化后续办事程序,建议签订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为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备案期间更换租赁住房的,需及时注销原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并办理新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3、租赁备案办理程序:准备好《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后,通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签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备案手续。

  

  租赁备案部门联系方式: 8369927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86319273(甘井子区);

   4、注意事项:

  ①保障家庭不可以承租本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②以下房屋不能办理租赁备案:非住宅、小产权房、军产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被查封的房屋、已经出租尚未到期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办理租赁备案的房屋。

  三、向社区提供银行卡号

  主申请人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用于领取补贴的工商银行卡号提供给户籍地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将卡号录入住房保障业务系统。银行卡要求必须是主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储蓄卡或借记卡,不限于大连本地开户,中国境内开户的均可(港澳台地区除外)。没有工商银行卡的申请人,须自行到工商银行开卡。

  四、首次发放补贴时间安排和其他事项

  1、对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家庭,将于每季度末将当季度租金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的工商银行卡内。首次补贴(第三季度3个月补贴金额)将于2022年9月底发放。

  2、对于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家庭,按照我市公租房有关规定将取消公租房租金补贴保障资格。

  3、相关事宜咨询电话83621209。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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