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96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青岛市城乡低保申请所需材料的相关教程:所需材料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  3、在职职工需提供收入情况证明。企业或部门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加盖本企业或单位的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属困难企业

  所需材料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

  3、在职职工需提供收入情况证明。企业或部门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加盖本企业或单位的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属困难企业的应加盖区(市)劳动部门的公章。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金领取凭证。

  5、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6、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7、对生育二胎的,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不予保障)。

  8、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要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9、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10、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8、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10、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如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的,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11、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复印件,收入,户口,遗属,企业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3fedb5a09fe63b7dd0a3c75.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