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复工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99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济南企业复工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的相关教程: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含驻济的中央、省属企业)。  补贴要求:  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含驻济的中央、省属企业)。

  补贴要求:

  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社会保险,企业,职工,代扣代缴,行政区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3fdfdde0b1aa9316f0aca55.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