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龄补助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6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南宁高龄补助发放标准的相关教程:高龄补助申请条件:  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籍且已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高龄补助发放标准:  已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8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助;  已满90周岁不满100周

  高龄补助申请条件:

  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籍且已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高龄补助发放标准:

  已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8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助;

  已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1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助;

  已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4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助。

  拓展:南宁养老保险领取请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1).职工参保人员:男职工年龄满6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女职工年龄满55周岁,工人岗位女职工年龄满50周岁。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参保人员:男性年龄满60周岁;2002年12月31日(含)前已参保缴费的女性参保人员,年龄满50周岁;2003年1月1日起参保缴费的,女性年龄满55周岁。

  3、达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

  办理材料:

  1.经参保人本人签字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原件1份。单位申报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也可)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验原件;

  3.如有缴费记录不完整的,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等记载缴费情况的相关材料,验原件;

  4.人事档案,验原件(已经过档案预审的,无需再提供人事档案)。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高龄,参保,年龄,原件,老年人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3eb20d57c537009760d596c.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