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51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的相关教程: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为更好地服务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

  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为更好地服务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新泰籍(籍贯或原户籍为新泰)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2.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新泰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新泰常住户口的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以上公务员指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指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职员;事业单位不含经费自理单位。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3.进入机关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4.进入各类学校或医疗机构(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人员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6.招商、园区、金融等领域急需专业人才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调出单位同意调出。

  9.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调入: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对口安置或全市统一安置,原则上不改变其编制性质。

  四、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将个人信息材料及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列,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在组织考察时现场提供)。需提交材料如下: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书面申请;3.身份证;4.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5.居民户口簿;6.资格证;7.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附件2);8.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相关材料分别发送至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邮箱。

  (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人社局负责对年龄、学历、身份、年度考核、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市委编办负责对出具的在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三)拟订方案。根据年度用编计划、相关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安置原则,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市委编办拟订用编计划,按程序报批。如申请调入人员超过年度用编计划、相关单位空编不足,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四)组织考察。由拟用人单位党组织组成考察组,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对面试合格人员,到调出单位实地考察并查阅档案,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五)办理调动。综合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本公告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公务员局)、新泰市委编办、新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538-7251787

  邮箱:xtzzbgbyk@126.com

  2.中共新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检查科

  电话:0538-7212310

  邮箱:xtbbjdjc@163.com

  3.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38-7218656

  邮箱:xtrsjdd@163.com

  附件1:

  附件2: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公务员局)

  中共新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新泰,新泰市,公务员,人员,事业单位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jiaoyu/644a7d146417ca483607a731.html

相关推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