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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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期,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是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等问题,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作出的重要部署。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离不开全社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这其中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

  在此,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一是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是提高学习质量,减轻孩子学业负担。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并不意味着要减掉所有的学业内容,更不意味着要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对于孩子来说,在校的学习和活动是最重要的。作为家长,要引导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进行高效学习,提高校内学习质量。

  三是对在《意见》中规定不允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时间内未完成的培训课程,要按照培训合同消课。

  四是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谨慎付(续)费,确需参加的,应选择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在缴费时,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培训必须发生在合法时段,并签署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是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类培训,家长也要根据孩子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度参加。

  六是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家长朋友要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孩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创设健康的心理环境,加强沟通,提高亲子陪伴质量。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加强网络行为监管,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下一步,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不断完善校内课后服务体系,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实现两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以破解孩子课后监管难题,满足家长迫切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好《意见》精神。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长成才,但成长成才的付出不能建立在牺牲孩子的身心健康上,不能被“抢跑”行为绑架,不能被资本裹胁。党中央下决心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就是要还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童年,这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拿出务实的工作举措,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全体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

  最后,真诚希望家长朋友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和谐的家校共育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央和国家“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

  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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