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明德实验小学2020级一年级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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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邳州市明德实验小学2020级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邳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邳教发【2020】71号)《邳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邳教发【2020】7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报名时间

  7月16日--17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4:007月16日 各校区到校现场报名及确认7月17日 坝头村到校现场报名及确认7月18日 特殊情况处理(补办好户口簿、房权证的) 02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施教区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户口属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具有当地户籍且与实际居住地址相符。适龄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房屋所有权属于适龄儿童父母,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二)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及确认步骤:

  1.填写登记表

  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或“一年级适龄儿童待报名信息登记表”(指尚未办好户口和房权证的)。 特别提醒:如填写信息不当,造成无法提交及审核确认而影响入学的,责任自负。

  2.交验报名材料

  监护人在填写“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后,要交验如下证件:

  (1)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儿童父母其中一方不在本地的,须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房产证明(如购房发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水电费(燃气、宽带、有线电视等)一年以上消费票据原件(特指儿童父母产生的)。

  以上前四项证件材料为必备材料。交验后,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发票等原件退回。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发票与户口簿原件等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自备),交给招生组,以备学校审核。

  3. 招生教师指导家长完成线上报名

  4. 打印报名确认单,家长签字确认,之后离校

  学校对报名儿童入学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审查结果,公布录取名单。

  三、有关说明

  1.学校施教区范围:(1)建设北路以东→长江路(现代汉城北门前道路)以南→福州路(明德学校东面的路)以西→闽江路(四院门前的路)以北;(2)坝头村长期居住的原住居民。指在2002年以前(含2002年)已在坝头村取得户籍,且有该村住房,凭东湖街道派出所出具户籍底根复印单和户口簿办理。

  2.特别说明:商铺房、借用、租用、阁楼、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房屋,适龄儿童父母原本有住房,但居住在亲属家中,均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儿童与其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居住,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应出示相关证明(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以及监护人长期居住的有关消费票据等)。

  3.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将留下证件并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4.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内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8月3日-5日,到市教育局办公点(北院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5.咨询电话 :

  0516-69860170

  68581082、 803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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